县人民政府办公室:
为进一步推动《预算法》的贯彻实施,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,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,经主任会议研究,决定于4月下旬对我县贯彻实施《预算法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2014年4月22日至23日。
二、检查内容
1、近年来县级预决算编制情况
2、2013年县级财政决算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;
3、2014年预算及执行情况:(1)2014年预算收入安排情况;(2)一季度财政收支执行情况;(3)各征管部门、单位依法征管情况;(4)2014年财政预算支出中重点支出安排情况;(5)部门预算分解下达情况;(6)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和使用情况;
4、财政资金监管情况:(1)国库集中支付情况;(2)公务卡改革情况;(3)财政专户及资金管理情况;(4)政府性债务及管理情况;(5)民生工程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;
5、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;
6、非税收入主要来源、单位构成及征管情况;
7、财政预决算及“三公”经费信息公开情况;
8、现行《预算法》执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。
三、检查方法和步骤
1、4月22日上午,执法检查组在县财政局会议室集中学习《预算法》有关章节,听取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《预算法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,并进行座谈;
2、4月22日下午至23日,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县直有关部门、乡镇,采取听汇报、查阅资料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,检查我县《预算法》贯彻实施情况。
请县政府办公室准备好有关文字材料,打印20份于4月21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,并请通知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。
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
2014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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